行政院宣示,鑑於台灣民眾每年花費超過新台幣3百億洗腎,最大原因即為地下電台所賣假藥戕害人體,故成立專案小組自今年4月份起加強查緝。由此可知電台等傳媒的廣告影響力是多麼地驚人!本文藉此淺談廣告心理學及置入性行銷等概念,希望能幫助民眾認清媒體的本質與行銷手法,以避免成為媒體只為私利、罔顧道義下的受害者。

 

作者:連諾仁 2010/3/31 http://ad5897mstpc.pixnet.net/blog  (網站轉載、引用本文,需註明作者出處,開放轉載文章各網站皆限用貳篇,且不得更動其內容與排序;本文僅供網友閱覽,未經授權不得用於教學、出版、重製及商業等相關行為)

 

在日常生活中,總會碰到一些懷抱特定目的,蓄意來接近我們的人,如:保險員、直銷業者等,或托詞想交個朋友,或分享觀念等,無論如何,其主要用意恐怕還是在行銷產品。若對方態度良好,或許我們不會斷然拒人千里,但總會因此在心裡,設下一道防火牆,一旦對方意圖顯露,內心自然會啟動抵禦,以避免在對方精心誘導下,做出不理性的消費行為。

 

日前行政院鄭重宣示,鑑於台灣民眾每年花費超過新台幣3百億洗腎,最大原因即為地下電台所賣假藥戕害人體,故成立專案小組從4月份起加強查緝。由此可知電台等傳媒的廣告影響力是多麼地驚人!本文藉此淺談廣告心理學及置入性行銷等概念,希望能幫助民眾認清媒體的本質與行銷手法,以避免成為媒體只為私利、罔顧道義下的受害者。

 

壹、認清媒體的本質

 

媒體雖有第四權(行政、立法與司法權之外)之譽,理應為社會公器,為公義發聲。然而其生存絕大多數卻必須仰賴廣告維生,如:廣播電台、電視台等,其營收約有九成來自廣告;而平面媒體也約有六七成比重。尤以廣播電台,我們只要打開收音機即可收聽,在消費者完全不需付費情況下,電台營收想當然耳,自是幾乎全仰賴於廣告。

 

所謂:拿人手短,吃人嘴軟。造成媒體不太可能對廣告商品之品質嚴加把關,更徨論置入性行銷的入侵(指非以民眾所認知廣告形式,而將行銷訊息巧妙融入節目中以寓銷售於無形)。其中,地下電台本屬違法,完全規避政府主管機關的監督,對廣告商品良窳的把關自是更加鬆散。

 

閱聽人(指觀眾、聽眾或讀者)應認清媒體的本質,名為社會公器,實則與一般營利單位無異,且角色常在衝突與混淆中,實難期公正與公平,民眾不應對其抱過度的期望與信任,宜在心裡設下防火牆,謹慎以待。

 

貳、趁虛而入的浮木假象

 

一般人突然遭遇重大變故或事情經過嘗試各種方法,仍無法解決,總是會不知如何是好,失去理性的判斷;此時通常也是最危險,最容易被有心人士趁虛而入的時機。

 

所謂:病急最忌亂投醫,此時,建議應採三步驟,以免做出錯誤的判斷。一、最好讓自己暫時拋開問題,沉澱個幾天。二、應多找幾位,身邊可信任之人,探詢其客觀之意見分析。三、現在資訊發達,自己也可搜尋相關答案,做為腹案。

 

最忌:一、向陌生人或陌生媒體、媒介尋求解答。二、對於所謂專家、權威的話,應持保留態度,不可盡信而當下採用,應於事後多方查證。

 

參、情境的營造與權威的迫害

 

行銷,為使人信服,通常會搬出專家、權威或見證人等具體事證,以營造可被信任的情境。

 

但其中,見証人真假難辨,假的當然就不必說,想必拿人好處而來。但真的,也可能是受害者,變加害人,因其服用藥物短期雖即見療效,長期服用卻是戕害身體而不自知。

 

至於其所請出的專家、學者,往往在人前,展現的是一種專業的高度,彰顯因為我是這方面的專業,我比你們都懂,所以聽我的,準沒錯,不聽話的,是無知的笨蛋!

 

事實上,專家的話一定就對嗎?如果其內心已受利益影響、誘惑,或因本身特定立場、喜好而有所偏頗,也很有可能做出違背專業與道德的言論。以其專業的高度,更具影響力地混淆大眾視聽,這種人其實比那些在商言商的廣告製作人,以及汲求蠅頭小利的無知見證人,更為可惡!是故,一般民眾最應提防的,反而是這種道貌岸然,假藉學識以逞私慾的人士。

 


肆、情感的認同與同儕的陷害

 

最高階,不易使人排拒的行銷手法,為建立情感的認同。在廣播節目中,其運用的手法為,利用共同感興趣的話題,或相同的政治理念,或一致的生活態度等等,漸次地營造出一種親切的歸屬感,構築出我們是同一國,大家都是自己人,是自己人就不會騙你的邏輯,卸下民眾心防。

 

建議,有共同興趣、理念是一回事,但也應一碼歸一碼,朋友是可以挺,如果你有錢,是可購買,是可贊助的,可是務必要衡量自己的能力與底線,最重要的是,不要拿自己身體開玩笑!

 

參考新聞資料

這樣也能抓偽藥?吳育昇提議:地下電台賣啥,衛署就買啥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3/26/91-2584336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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