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媒體公關篇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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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對媒體,事半功倍。最好,是自己要先做功課,先行審閱過市面上所有的媒體,以本身產業性質,過濾出適合發布新聞的媒體,並從各該媒體的相關報 導中,找出負責這條線的記者是那位,最好還要認識該記者的寫作風格,以便所撰之新聞稿能夠投其所好後,再打電話到該媒體之總機,說明您是何單位,有何類型新聞想發布,故想找貴單位某記者,如此便能得到該記者聯繫資料。如果不想這麼麻煩,也可直接打電話到該媒體之總機詢問,不過這就要看該組織訓練總機是否得宜,能正確無誤的幫您轉對窗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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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名人並非壞事!不過,名人有很多種類,並非一體適用,能以同樣的標準來檢驗,這樣做容易違反比例原則,不僅爭議大,也易造成媒體與當事人兩敗俱傷的情況。就媒體對傅達仁案的報導手法來看,該媒體顯然深諳這箇中道理,故開頭便直述:「傅達仁去年才與老婆高調慶祝結婚40周年,卻被直擊與一熟女十指緊扣逛大街….」,巧妙地以此藉口規避掉可能引起的不當爭議,確有其聰明之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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潛規則之二,所謂名人,不過是媒體開心農場中的農牧物。對媒體而言,名人只分兩種,一種是養肥後宰殺的家畜;一種是栽種後等待收成的果樹。無論如何,媒體在其身上既有所投資,就多多少少要從其身上消費回來;要當被吃乾抹盡的家畜,或僅需與媒體分享豐收成果的果樹,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是否謹言慎行,不做違反法律與道德之事,否則,多行不義而慘遭媒體踢爆、凌遲,甚至被摧毀,也只能說是咎由自取、其怨何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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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發布新聞稿之後,主動致電給記者。(二)發揮同理心,在工作上給予必要的尊重一個媒體公關人員的成功,是建立在對很多小細節的注重,個人認為最基礎二項基本功如下:1、截稿時間之時效掌控2、活動的通知與採訪上的協助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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